中船集团务实履责谱写改革发展新篇章
中船集团务实履责谱写改革发展新篇章
12月28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在京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标志着中船集团现代企业制度正式运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军工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和《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听取了中船集团2015年工作总体情况、2016年工作初步安排和“十三五”改革发展总体思路的介绍。
董强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十分重要,标志着中船集团现代企业制度开始正式运行。会议审议通过各项基本制度文件,确保中船集团董事会运行有章可循、有规可遵,为各位董事履职奠定了制度基础。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为中船集团董事会启动运行奠定了组织基础。今后,中船集团的管理程序和决策模式都要按照规范董事会运行的相关要求逐步展开和深入推进。
中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董强指出,为进一步推动中船集团第一届董事会起好步、运行好,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注重根本,不断深化董事会制度建设。随着董事会运行的逐步深入,要把一些管理性、流程性的工作要求尽快固化为运行制度,逐步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细则,不断完善董事会运行的制度体系,满足中船集团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是齐心协力,共同推进董事会运行管理。董事会要坚持科学决策,监督管理层按照规范行使权力,牢牢把握好董事会的定位。各专门委员会要按照规定的职责,充分发挥咨询建议作用,做到尽责不怠责。内外部董事要坚持协调互助,充分发挥大家有机融合的组合,为中船集团科学决策、科学发展提供多角度思维和视野。董事会与各方要坚持密切沟通,特别是董事会与出资人、与监事会、与各专门委员会之间,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与各支撑部门之间,要尽快建立和形成密切、无障碍、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为高效决策奠定基础。
三是做好保障支撑,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机制建设。为保障董事会的顺畅运行,还需要建立健全董事会运行的会议机制、审议决议执行监督机制以及相应的咨询调研工作机制。董事会办公室要认真制定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安排,协助各外部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做好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安排,充分利用好现代化信息手段,在兼顾保密要求的同时,探索信息及时沟通和反馈的工作新模式。
会上,中船集团外部董事张汝恩、赵小刚、陶素云、燕桦分别发言,对中船集团今后的改革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他们表示,非常高兴担任中船集团外部董事,将按照中央、国资委和中船集团董事会的要求,坚持原则,精诚合作,务实履责,积极发挥各自专长,尽职、尽心、尽力工作,确保中船集团各项重大决策客观、科学,为谱写中船集团改革发展新篇章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