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文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军民融合主管部门、在陕军工企事业单位、地方军工电子及民口民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和质量,切实为基层做好服务工作,根据公文处理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请示报告类文件报送。
请求省国防科工办或省国防科工办批示批准或协调解决有关事项时。请以“请示”文种报送公文。请示应“一事一请”,标题为《XXXX关于XXXXX的请示》,由发文机关名称、请示事由和文种组成,发文机关名称可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简称。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请示,要事先沟通,并将会议、活动方案附上,需要领导同志讲话的,要将代拟稿一并上报。向省国防科工办或省国防科工办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时,请以“报告”文种报送公文。“报告”标题为《XXXX关于XXXXX的报告》,由发文机关名称、报告事项和文种组成,报告中不得夹杂请示事项。
“请示”及“报告”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主送机关应使用我办全称“中共陕西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或规范简称 “省国防科工办、省国防科工办”。同时,在文件落款下一行须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邀请函类文件办理
邀请省国防科工办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请以“邀请函”形式报送,要写清楚会议或活动的时间、地点,议程、拟邀请出席领导级别,并将会议、活动方案或日程安排附上。同时,要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关于公文报送的时间
向我办呈送的各类公文,原则上本市内单位应在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非本市内单位应在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根据工作需要,自公文送达之日起,需我办4个工作日内批复办理的,请标注“加急”;需2个工作日内批复办理的,请标注“特急”;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事先与相关业务处室沟通说明,抓紧办理,尽快报送。
各单位向我办呈送的各类公文,必须以红头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我办将强化分层把关,根据文件的轻重缓急提出办理要求和时限,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要求的,秘书处将一律退报送单位,由其按规范程序重新报文。
省国防科工办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