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行政许可项目
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行政许可项目
地址:西安市翠华路107号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申请条件 |
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 |
申请书示范文本 |
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
审批流程图 |
联系方式 |
034001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工信部令第30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设定。 |
(一)取得相应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二)具有健全的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安全投入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要求;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六)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七)生产作业人员通过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基本知识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八)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九)厂房、库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产品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等标准和规程的要求;现场混装作业系统还应当符合《现场混装炸药生产安全管理规程》(WJ9072)的要求; (十)具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十一)具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结论为“合格”、“安全风险可接受”或者“已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的安全评价报告; (十二)具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三)具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1.关于办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请示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申请审批表 |
(一)办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请示(见附件1); (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申请审批表》(附件2);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七)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及操作资格证书获取情况; (八)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从业人员保险费交纳情况; (九)厂房、库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火规范》(GBJ16)、《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WJ9049)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十)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及劳动防护用品配置状况; (十一)安全评价报告; (十二)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流程图 |
(029)85735538 85735539 |
034002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工信部令第29号)、《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国防科工委令第18号)设定。 |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符合本地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的要求; (三)符合规模经营和确保安全的要求; (四)安全评价达到安全级标准; (五)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安全距离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六)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以及符合规定的爆炸品专用运输车辆; (七)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1.关于申请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请示
2.关于申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请示 |
(一)销售许可申请阶段 1、申请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请示(见附件1); 2、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申请审核表(附件2);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材料。 (二)销售许可证申领阶段 1、申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请示(见附件3) 2、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附件4); 3、注册资金的验资证明文件; 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5、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安全员、押运员、驾驶员)任职安全资格证书或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档案文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流程图 |
(029)85735538 85735539 |
034003 |
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 |
1.《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4号);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3.《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防科工委令第4号)。 |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相应的保密证书及管理制度,遵守国家和国防军工计量法律、法规; (三)具有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及服务对象; (四)具有与所申请计量检定能力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人员、设备和设施。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1.陕西省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许可(复查)申请书
2.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一览表
3.计量人一览表 |
1.填写《陕西省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许可(复查)申请书》(见后)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本;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申请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4.申请单位环保合格证明复印件; 5.通过陕西省国防科工办考核合格的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证书或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器具证书复印件。 |
流程图 |
(029)85735529 |
点击下载:许可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