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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陕西省国防科技进步奖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1日 16时07分06秒  信息来源:陕西省国防科工办  

授予陕西省国防科技进步奖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法定期限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期限
实施机关 陕西省国防科工办 咨询电话 029-85735528
责任处室 军品科研生产与协作保障处 监督投诉电话 029-85735561
办事对象 法人 办理地点、时间 西安市翠华路107号、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关于公布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2013年3月
责任事项 1.起始阶段责任:按照推荐工作通知要求对推荐材料进行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通知推荐单位和推荐人,给出不予受理意见或一次性告知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退回推荐材料(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受理的项目,通知推荐单位和推荐人。
2.审查阶段责任:聘请相关专家依照标准进行形式审查。入选项目按照专业学科分组,邀请相关行业、相关专业和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综合评审。评定一、二、三等奖。陕西省国防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对各专业评审组的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由于部分项目涉及国家秘密,评审结果在推荐单位进行内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经内部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陕西省国防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将评定结果报陕西省国防科工办。
3.报批阶段责任:陕西省国防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将经内部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报陕西国防科工办批准。
4.送达阶段责任:陕西省国防科工办批准后,送达奖励决定;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依据 《关于公布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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