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申请审批程序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的申请和办理。
二、事项审查类型
事中事后监管。
三、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主席令第八十四号)
(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521号)
(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国防科工局 科工管〔2019〕835号)
四、受理机构
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五、决定机构
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六、申请单位
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专业(产品)目录》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企事业单位。
七、申请材料清单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申请书》格式可在国家国防科工局网站下载。
八、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1.直接接收:
(1)部门名称: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2)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107号新办公楼404室;
(3)联系人及电话:任珺 029-85735486 13991838972。
2.机要信函接收:接收部门名称为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接收地址为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107号,邮政编码710061,联系电话029-85735568。
(二)接收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7-8月,15:30-17:30)。
九、办理基本程序
(一)申请及受理。
1.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的单位将申请材料提交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翠华路办公区新办公楼404室。
2.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确定是否受理。
3.对不在《备案目录》内、不需要备案的专业(产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由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
4.对申请材料齐全并与申请备案专业(产品)相符的,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
(二)报批和发证。
1.受理后,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10个工作日内对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
2.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依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申报单位申请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专业(产品),开会研究备案专业(产品)发放建议,形成建议报告,2个工作日内报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3.根据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意见,5个工作日内印发备案凭证。
十、办结时限
22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审批结果
印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
附件:1.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申请受理通知书